各学院和相关同学:
根据学校安排,我校将于7月底完成学历和学位审核工作。请于7月15日(周日)前登陆教务系统查询个人成绩,按照培养方案核对学分,并请符合学历和学位申请资格的离校毕业生于7月16日(周一)前向所属学院提交《北京物资学院学历证书申请表》(附件1)、《北京物资学院学位证书申请表》(附件2),并附学生个人成绩单,过期不予受理和审核。
请各学院于7月17日(周二)前在综合教务系统完成离校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,并将《离校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审核情况汇总表》电子版、纸质签字盖章版(附件3)和学生申请材料交教务处。
教务处
2018年7月5日